高屏模場案

1. 工程名稱:高屏堰上游傍河取用伏流水模場工程
2. 工程主辦機關: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
3. 設計單位: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設計課
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
4. 監造單位: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
5. 工程地點:高雄市大樹區
計畫主要工程為伏流水試驗模場,設計目標取水量為1萬CMD,模場位置約於高屏溪斷面51處(距高屏堰約850 m),試驗模場工程內容包括:輻射井工程、集水暗管工程、輸水管路工程及室外教育解說工程等四項工程